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》(科发传播字〔2015〕7号)、《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》(青能所字〔2017〕56号)规定,现发布《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》。  

   本报告由概述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,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。  

  一、概述    

  1. 2017年,青岛能源所严格执行《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》(青能所字〔2017〕56号),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,加强主动公开工作,全面贯彻落实院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。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归口管理部门,负责全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。所内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。 

  2.在工作体系不断健全的同时,青岛能源所还通过网站宣传和解读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,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。 

  3. 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的重要作用,2017年不断完善网站频道建设,按照院要求对信息公开栏目全面改版,加强了栏目内容建设,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、规范和充实。 

  4. 办公室作为归口管理部门,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,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整改。 

  二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    

  1.青岛能源所官方网站是研究所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,2017年青岛能源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条数共276条,信息内容涉及研究所科研、管理、教育、所刊等各方面工作。  

  2. 2017年青岛能源所官方微信在信息公开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,全年共公开信息60条,微信粉丝人数截止2017年底达到1300余人。 

  3.所刊《清源聚能》是青岛能源所信息公开的另一个重要窗口。2017年全年出版《清源聚能》4期,阶段性整合发布研究所科研进展、发展动态等各类信息。同时以电子版形式在所网站发布,成为主动公开信息的有效途径。 

  4. 2017年青岛能源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信函。    

  三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    

  2017年,“信息公开”内容和栏目得到了完善和充实,工作体系得到了健全,但离社会公众日益提高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。在2018年的工作中,青岛能源所将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,更加及时全面地发布、更新有关信息,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效果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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