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解决科研经费“报销繁”有关工作的通知

所有科研人员:

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进一步破除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中的繁文缛节,推动解决科研经费“报销繁”问题,认真落实《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科研经费“报销繁”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国科办资〔2018122号)要求,研究所决定:

  一、广泛征集听取一线科研人员意见建议。研究所由办公室、财务资产处牵头,科技处、人事教育处、知识产权与成果处、综合管理处等部门协同配合,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集听取一线科研人员意见建议,尽快建立起便捷高效的科研经费报销管理机制,进一步解决“报销繁”问题。科研人员提出的书面意见建议请在31日前反馈到南庆平、姜晖邮箱,nanqp@qibebt.ac.cnjianghui@qibebt.ac.cn

  二、研究所将按照“放、管、服”有关精神,全面梳理内部管理制度。对不符合国家及院科研经费管理要求的、阻碍科技创新活力释放的不合理的规定,在20193月底前完成修订完善。

  三、研究所将组织管理部门与研究组认真分析梳理,在符合各项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要求前提下,进一步简化内部报销程序,优化审批流程,明确对业务事项审批和财务审批的职责,减少重复、无效的审批环节。同时,根据单位科研活动实际,合理确定审批权限,提升审批效率。对不合理的、陈旧的、自行“加码”的报销规定着手整改,在20193月底前完成修订完善。

  四、财务资产处将落实“完善公务卡管理,放宽科研项目中公务卡结算要求”、“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,提高政府采购效率”等新政策,尽快解决科研活动中公务卡使用和执行政府采购中的突出问题。

  附件:《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转发《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科研经费“报销繁”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》   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办公室 财务资产处

  201913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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